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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科学所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立《系统科学所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旨在吸引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进我所博士后流动站。在两年的期限内以利于他们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并迅速成长为高水平专业人才,为系统科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     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是一种带有补助性质的科研工作经费。

第三条     本基金由系统科学所设立。经费由所长创新基金支付。

 

第二章  资助名额、金额

第四条 每年1-2名,每人可获得一次性10000元人民币额度和获奖荣誉证书。

 

第三章 申请

 

第五条 申请获得此奖励基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已取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读博士学位期间学业优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较好科研成果。

        3、 系统所当年进站的博士后

第四章 申请程序和评审

 第六条 由本人申请,向所办提交《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申请表》。每年年底进行评议,申请者以作报告的形式介绍自己的工作成果。由所领导、研究室主任进行投票,排名前两位且过三分之二票的申请者为“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获得者。

第五章 奖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奖励基金只能作为科学研究经费使用,按研究院科研处创新经费管理规定使用,不能用作本人的生活费用。

第八条 根据研究计划和实际需要自主支配并合理使用奖励基金。

第九条 用奖励基金购买的仪器设备等物品都属国家财产。奖励基金获得者期满出站,如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经协商可将研究工作必需的上述物品和剩余奖励基金带走继续使用。

第十条 如遇到下列情况,奖励基金获得者不能带走用奖励基金购买的物品及未用完的奖励基金。

       1、 奖励基金获得者期满出站后不再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2、 奖励基金获得者中途退站或被单位除名;

       3、 奖励基金获得者在站期间不按实际需要使用奖励基金,有意留到出站后使用。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十一条 我所对奖励基金获得者取得的科研成果享有相应的权益。奖励基金获得者在国内外发表有关论著时,应标注“获得许国志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资助项目(This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Guozhi Xu Posdoctoral Research Foundation”字样。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9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系统科学所。

第十三条 在本条例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由正、副所长协商解决。

 

 

附:许国志生平简介

许国志,男,汉族,江苏扬州人。中国运筹学、系统工程和系统科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

许国志,1919年4月20日生。1943年毕业于国立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1953年获美国堪萨斯大学博士学位。1955年他与夫人蒋丽金(中国科学院院士)冲破美国政府的阻拦,回到新中国。他先后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研究所、系统科学研究所、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院士。2000年中国工程院成立工程管理学部,许国志又成为该学部的首批院士。
他长期致力于这几门学科的科研、教学以及学术组织领导工作,发表过多篇对学科发展有深远影响的文章。他筹建了中国第一个运筹学研究室,与关肇直、吴文俊等著名科学家一起组建了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筹建了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他参与创办了中国第一个运筹学专业、中国第一个系统工程系以及中国第一份系统工程学术刊物,指导了几代科研人员的成长,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他积极参加、倡导、支持和推动了系统工程和运筹学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的应用研究,为这两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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